一般說起融資難基本上是指民營中小企業,國有企業不差錢。民營中小企業從稅收、產值、技術創新、勞動就業、企業數量等方面均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而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滿足率卻非常低,因此,中央非常重視,近幾年,銀保監會密集出臺并發布了一系列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通知,凸顯解決融資難問題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表現:
1. 銀行抽貸、壓貸和斷貸現象普遍。當經濟出現下行波動時,為預防貸款逾期率的上升,各大銀行調整民營企業的授信額度是首當其沖,對部分企業存量融資償還后,不再續貸,這種現象給民營企業的經營帶來了很大困難;
2. 融資渠道少,直接融資門檻高。發債、證券市場等直接融資渠道都有很高的門檻要求,對大部分民營中小企業來說,可望不可及。真正適合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非常少;
3. 融資成本超過了大部分企業的經營利潤。民營中小企業存在不規范、不穩定、生命周期短、規模小等特點,因風險收益定價原則,金融機構只有用高收費覆蓋高風險,再加上高額保證金、額外加收擔保費、手續費,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的綜合成本基本都高于10%,有的甚至高于15%;
4. 銀行過分看中抵押物。因銀行的催收邏輯是“欠債還錢”,所以需要有抵押物,而且必須是好變現的不動產作為抵押物,一般不接受機器設備,即使接受,也只能給予30%以下的超低抵押率。原因很簡單,機器設備在銀行手里的變現難度大、變現時間長、變現成本高;
5. 金融機構對國企和民企存在區別對待。因民企不良率確實比國企高,銀行對不良貸款要追責處罰,所以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貸款會出現手續繁瑣、條件苛刻、審批額度低,額外需要資產抵押或者第三方擔保,而國企則可以信用放款。
解決方案:
1. 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企業信息共享機制,強化企業運營信息的歸集、共享、公開和開發利用,規范發展第三方征信、信用評級等機構,增強金融機構獲取企業信用信息的能力,降低獲取成本;
2. 大力推動“動產融資”,充分發揮設備融資租賃的作用。設備融資租賃因擁有租賃物權,具有天然的風險緩釋作用,能有效降低融資門檻,非常適合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
3. 引入具有資產管理和回購擔保功能的專業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消除金融風險。資產管理確保資產的保值增值,回購擔保能給客戶增信,對風險進行補償,降低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
4. 發展物聯網金融科技。互聯網金融科技發展相對成熟,但主要集中在消費領域的應用,物聯網金融科技與融資租賃相結合,在產業金融領域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潛力巨大。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