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進一步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民營經濟30條”)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民營經濟是我省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生力軍,民營企業家是我省創業創新的新時代先鋒。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進入了各行各業,我省民營經濟取得了跨越式發展。2022年,全省民營企業數量662萬家,民營經濟增加值約7萬億元,有力推動我省經濟總量連續34年位居全國第一。2023年前三季度,我省民營經濟增加值超5萬億元,地區生產總值占比五成以上,同比增長4.8%;民營經濟稅收收入占全省稅收總額的六成以上;民營經濟出口總額占全省出口總額六成以上,同比增長11.6%,比全省出口增速高出7.7%。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強調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正式印發。廣東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高度重視我省民營經濟工作,出臺了“民營經濟30條”。
“民營經濟30條”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民營經濟面臨的市場競爭、權益保護、創新轉型、資源要素、企業家精神、政商關系等主要問題,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二、主要內容
“民營經濟30條”共八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第二至八部分是主要措施,圍繞公平競爭、權益保護、改革創新、要素支持、企業規范、企業家培育、組織保障等七大方面,提出30條措施。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到2027年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目標。
(二)持續優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共五條,提出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破除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隱性壁壘、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健全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等內容。
(三)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共四條,提出健全執法司法對民營企業平等保護機制、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賬款長效機制、加強知識產權服務和保護等內容。
(四)鼓勵民營企業改革創新。共五條,提出支持民營企業加強科技創新、促進民營中小企業發展、推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導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等內容。
(五)引導民營企業規范健康發展。共五條,提出引導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支持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構建民營企業源頭防范和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營造尊重民營企業創新創業的輿論環境等內容。
(六)促進民營企業家健康成長。共四條,提出加強民營企業家培育、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推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等內容。
(七)加強資源要素供給保障。共四條,提出強化資金支持、強化人才支持、強化用地支持、強化數據要素支持等內容。
(八)加強組織保障。共三條,提出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強化督促落實等內容。
來源:廣東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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