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新設立納稅人納稅信用復評機制,是2023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系列便利化舉措之一,納入納稅信用管理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但已滿12個月的納稅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納稅信用復評申請。
新設立納稅人,納稅信用級別一般都是評為M級。申請復評后,新設立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級別,可能由M級調整為B級,在辦理涉稅事項等諸多方面會享受更多便利。如何在線申請,快來一起學習吧!
線上申請步驟
以重慶電子稅務局為例
第一步:打開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選擇“企業業務”登錄,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納稅信用】—【納稅信用復評】,進入申請頁面。
第二步:填寫申請信息。系統會自動帶出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基本信息,您可以在“申請原因”欄選擇【新設立納稅人復評,符合納稅信用修復條件的同步開展修復】,然后點擊【下一步】。
第三步: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即可完成。
到這里
復評申請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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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納稅信用等級?
納稅信用等級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采取年度評價指標得分或直接判級兩種方式,在每年的4月確定納稅人上一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納稅信用等級共有A、B、M、C、D五類,具體分類如下:
A級 |
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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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級 |
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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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級 |
未發生《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的下列企業適用M級納稅信用 |
新設立企業 |
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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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級 |
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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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級 |
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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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信用評定有什么作用?
A、B級 |
可評定為一類出口企業,可享受以下便利: (1)提供綠色辦稅通道,優先辦理出口退稅,并建立重點聯系制度,及時解決企業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 (2)對符合條件的退稅申報業務,自受理申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 |
C級 |
可評定為三類出口企業,對符合條件的退稅申報業務,自受理申報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 |
D級 |
應評定為四類出口企業,稅務機關對其加強出口退稅審核: (1)申報的紙質憑證、資料應與電子數據相互匹配且邏輯相符。 (2)申報的電子數據應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結關信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比對無誤。 (3)不得無紙化退稅申報。在稅務機關完成審核,并排除審核疑點后,自受理退稅申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退稅手續。 |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6號)
納稅人信用級別不為C級或者D級且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享受安置殘疾人就業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納稅人信用級別不為C級或者D級且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列入財稅〔2015〕73號文件所附《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新型墻體材料,若納稅人信用級別不為C級或者D級且符合條件的,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3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73號)
納稅信用等級為A、B級的納稅人符合條件可申請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
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或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在辦理注銷登記時,優化即時辦結服務,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即:
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稅總發〔2018〕149號)
“銀稅互動”就是由稅務部門、銀監會派出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協商,把企業的納稅信用轉化為了融資信用,從而使得企業得到銀行的授信,助力企業健康發展。
目前,申請“銀稅互動”貸款的受惠企業范圍由納稅信用A級和B級企業擴大至M級企業。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的通知》(稅總發〔2015〕96號)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深化和規范“銀稅互動”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9〕1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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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性指標信息中常見扣分
情形有哪些?
參評企業因自身失信行為導致納稅信用評價扣分的常見指標→
①未按規定期限代扣代繳
②未按規定期限填報財務報表
③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
④未在規定時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開立(變更)賬號的
⑤未按規定時限報送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處理辦法
①未按規定期限繳納已申報或批準延期申報的應納稅(費)款
②已代扣代收稅款,未按規定解繳的
③至評定期末,已辦理納稅申報后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或經批準延期繳納的稅款期限已滿,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的
①未按規定保管紙質發票并造成發票損毀、遺失的
②未按規定保管稅控專用設備造成遺失的
③未按規定開具發票
①有非正常戶記錄的納稅人
②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戶
③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戶
如果您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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