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抵減是一項稅收優惠措施,哪些情形不能適用加計抵減?哪些情形可以進行一次性補充計提?享受加計抵減是否要提交聲明?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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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制造業企業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3號):“五、先進制造業企業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先進制造業企業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勞務和發生跨境應稅行為的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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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電路企業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7號)第五條規定,集成電路企業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集成電路企業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勞務和發生跨境應稅行為的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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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計提加計抵減額?
不可以。只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才能計提加計抵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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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A已經開始享受先進制造業加計抵減政策,后期又被工信部門列入工業母機企業清單,是否可以選擇停止享受先進制造業加計抵減政策,而申請享受工業母機加計抵減政策?工業母機加計抵減政策加計15%,如企業A前期已按先進制造業的5%計提加計抵減額,能否對差額部分進行補充計提?
納稅人同時符合三項加計抵減政策的,可以擇優選擇適用,但在同一期間不得疊加適用。企業A先適用先進制造業加計抵減政策,后期可選擇停止享受該政策,改為選擇工業母機加計抵減政策,前期未計提的差額部分可以一次性補充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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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享受集成電路、工業母機、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是否要向稅務部門提交聲明?
三項加計抵減政策均采取清單管理,清單由工信部門牽頭制定。清單內的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時,系統會彈出相關提示,引導納稅人申報享受對應的加計抵減政策,納稅人無需再提交相關聲明。
來源: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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