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設計發展項目以事后獎勵方式為主,獎勵比例由各地級以上市根據競爭性評審遴選后的項目額度等因素確定,具體可結合當年預算額度及入庫項目情況確定。
?工業設計創新建設項目。對認定為國家、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并符合條件的建設單位擇優予以事后獎補,省級每家支持不超過400萬元,省級研究院成功創建國家級研究院后再支持不超過600萬元。獎補的資金應用于研究院建設所投入的儀器設備(含配套工具、軟件、數據庫等)。
? 設計成果產業化項目(設計服務)。遴選支持省內優勢傳統產業、二十大產業集群的鏈主企業、工業設計領域的龍頭、骨干企業或實力較強的機構為我省制造業企業提供整體設計服務,按照不超過項目簽約費用的30%獎補,每家產業服務企業(機構)支持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強化產業集聚促進功能,鞏固提升先進制造業產業基礎,推動主導產業集約高效、成鏈成群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
? 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發展工業設計項目。對珠三角地區實力較強的設計企業、機構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設立的設計服務機構或其他設計載體,為當地產業發展提供設計服務,按照不超過服務機構或載體項目投入總額(儀器設備購置,含配套工具、軟件、數據庫及人員投入等)的50%補貼,每個項目支持不低于 200萬元、不超400 萬元。
? 設計成果產業化項目(對接活動)。支持省內設計機構、院校、協會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分別開展大型設計產業對接活動,按照不超過項目活動費用的50%獎補,每場活動省財政按照不超過150萬元予以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安排資金予以相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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